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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采用巧取豪夺等手段的“傍名牌”行为,已成为当前经济领域又一个迅速蔓延的“怪胎”。他们的手段如出一辙:将内地知名企业的商标,在香港恶意注册登记到企业名称中,再以香港公司的名义,以授权生产、委托加工、成立子公司等作幌子,在内地生产、销售同类产品。
“假悟空”披上“真袈裟”
杭州龙翔服饰城坐落在市区延安路。今年5月,当地工商局在这家中等规模的服装批发市场内现场查扣“傍名牌”服装2500多件,案值80多万元。杭州市工商局上城分局副局长邹传国说,市场1600多家经营户中,至少有100家经营户存在“傍名牌”行为。这些个体经营户将香港“盗名”注册的牌子转手让周边的湖州、嘉兴市厂家“定牌生产”,精心包装后在市场上销售,或者送进杭州的个别高档商厦,摇身一变成“名牌”后,价格就成倍上涨。而这些绕道香港刻意“傍名牌”的“假悟空”们,究竟是怎样披上“真袈裟”的呢?
嘉兴市振宏电器有限公司经理邵某从其深圳客户处听说“奥普”浴霸市场销路很好,遂投入2.2万元人民币由其香港朋友李某出面,在香港注册了“香港奥普电器有限公司”,然后自己给自己“授权”,并委托嘉兴市某包装公司按样印刷了包装箱,在嘉兴生产出的浴霸却打着香港“奥普”的名头,以每台112元的价格销往深圳。
个别“傍名牌”者还在内地开设子公司,大有将生意做大的架势。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程方定说,他们托人在香港调查,发现广州人阮某和河南人史某仅花了1万元港币就注册了雅戈尔服饰(香港)有限公司。后者2000年竟然在广州成立了分公司,生产的成人服装和童装销往郑州等地。
“傍名牌”者的恶意是显而易见的。宁波人胡某一人在香港将“海尔”、“杉杉”、“雅戈尔”等全国驰名商标和“罗蒙”、“苏泊尔”、“樱花”、“爱妻”、“爱仕达”等省级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内容登记注册。更为离奇的是,胡某还以这些香港公司的名义,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香苏”、“泊尔港”、“香雅”、“戈尔港”等商标。
据程方定介绍,由于香港企业登记注册制度宽松,内地人只需在深圳找一家专门的代理公司,花很少的钱就可以搞到香港地区的工商执照。“傍名牌”的公司根本无任何生产经营能力,实际上也未进行任何经营。
“傍名牌”在迅速蔓延
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杰说:“我们最早发现的是‘奥普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紧接着就冒出个‘香港奥普电器有限公司’,后来又窜出个‘香港奥普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如果不刹住这股邪风,撕下傍名牌者的‘合法’外衣,明天还有可能蔓延至其他名牌企业。”据他们掌握的情况,仅浙江嘉兴市王店镇一处,以“香港奥普”、“香港奥普国际”等称谓制售与“奥普浴霸”产品混淆的厂家就有多家,其一年的销售额达数千万元,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与奥普公司的声誉。
“傍名牌”产品既欺骗了消费者,又扰乱了市场秩序。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被宁波一家小企业在香港恶意注册“苏泊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后,真假苏泊尔压力锅争抢市场,去年上半年真锅的销售量同比下降15%以上。报喜鸟集团的厂址在浙江温州,而近期市场上却冒出了“香港报喜鸟股份有限公司”、“报喜鸟服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等众多侵权企业的产品。一件原本15元的衬衫一旦“傍”上名牌后,价格可以立即翻上几番,市场零售价高达数百元。据介绍,一些知名企业每年受到“傍名牌”者的市场侵害高达数亿元。
浙江省工商局经检处处长张伟力介绍,“傍名牌”这一新生违法行为,蔓延速度极快,呈现出“两广”的趋势,即侵权领域广,已涵盖了绝大多数国内知名品牌;侵权地域广,在浙江、广东、上海等省市都有出现,甚至从生产领域向流通领域延伸。
“边缘性违法”提出新课题
由于“傍名牌”者披着合法的外衣,此类侵权又涉及法律方面的跨境协调,执法部门在查处时常常陷入尴尬境地。
张伟力认为,“傍名牌”属于边缘性违法。它既违反了《商标法》,又违反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完全对应的适用法律条文却找不到。但无论如何,“傍名牌”侵犯他人商誉是肯定的。
宁波市商标事务所陆婷认为,“傍名牌”有空子可钻,是由于现行的《商标法》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不一致。她建议全国人大出台新的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省级以上知名企业的商号专用权在全国范围内受法律保护,对企业商号权的侵犯就是对企业名称权的侵犯。而当务之急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尽快实行电脑联网,使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信息共享。在企业名称登记时,工商管理部门也应先做一下商标的检索。
自己的名牌遭“傍”后,到底该采取怎样的法律手段呢?浙江凯源律师事务所甘为民律师认为,内地和香港有关法规不同,由于内地工商机关不能直接变更“傍名牌”公司的登记,所以要撤销其登记必须由权利人到注册地香港通过诉讼解决。一旦企业发现自己的牌子在境外被恶意抢注的,应尽快聘请律师或有关代理机构向境外有关单位提出撤销请求;工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企业仍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