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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何女士7月16日透露,,上海市关于申请突破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的具体规定从上周正式开始执行以来,一些单位已开始申请办理突破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上限的手续,其中包括上海烟草集团等部分大型企业单位,各单位申报的人数和超出金额也不等。
新执行的这项规定对补充住房公积金设置了缴存上限,规定2002年度为710元,超出这一范围的可申请突破缴存上限。以往每年对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上限是不封顶的。
来自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消息说,这几天来申请办理手续的多为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单位,而事业单位较少。这主要是由于国家有明文规定,国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得为职工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只有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才可以缴存。并且,单位只能为个人月平均工资超过4440元的个人缴存突破上限的补充公积金。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强调,办理缴存突破补充住房公积金上限的手续,应该按照政策规定:突破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单位应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单位为职工缴存的超额补充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应超过单位为职工申报工资基数的15%减去单位按缴存限额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后的差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