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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低价投标,中标后却拒不供货;招标热热闹闹,定标后却不用招标药;招标压低了价格,患者却享受不到价格下降的好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出现的这些“假投”、“假招”等不正常现象,成了目前医疗卫生领域行业不正之风的新表现。在近日召开的安徽省省直医疗机构第四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发布会上,安徽省卫生厅表示,将采取多种措施,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秩序。
安徽省自2000年开始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来,已有17个市、65个县区开展了这项工作,患者共少支出药品费用1.8亿元,但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不正常的现象。从今年开始,安徽省卫生厅将实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制”,对不履行中标合同的违规企业,将限制他们在省内的药品营销。
据悉,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秩序,安徽省14家省直医疗机构第四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将首次引入中介机构,从网上对此轮招投标进行全过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