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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深圳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更好地利用境内外市场和资源,近日,深圳出台多项扶持新政策,为从事境外加工贸易的企业大开绿灯。
新出台的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到境外发行股票、债券,进行收购、兼并,广泛筹集资金,及在香港或国外上市支持实行企业外派员工工资待遇属地化。即允许驻外企业参照当地企业的分配机制,逐步向当地收入标准靠拢,并可视企业情况对个人奖励红股、红利或期权等。
对列入深圳2002年重点扶持项目范围的境外加工贸易投资项目,承办企业从商业银行申请的周转外汇贷款,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贴息20%的基础上,深圳市外贸发展基金中再给予20%的贴息。
对企业经批准到海外新兴市场投资建立深圳产品营销网络,承办企业从各商业银行申请的周转外汇贷款,由市外贸发展基金给予20%的贴息。
深圳去年的28个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带动了设备和原材料的出口近6亿美元。目前,又有近30个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协议投资额1.2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