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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银行交易系统的漏洞1个月赚了47万美元,这笔钱能不能拿?昨天,北京市首例因外汇交易方式引起的诉讼在市一中院开审。
案件中,原被告争执的焦点在于“原告的交易方式是否违规”。
据了解,2000年5月至6月,原告夏某在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西单支行以电话交易方式从事个人外汇买卖时,利用“*”号键的某种功能,获利47万多美元。随后,夏某到交通银行支取,银行以机器故障为由拒付。同年6月,交通银行在发现有人通过操纵电话交易系统获取非法利益后,以“黑客”入侵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时,夏某向公安机关交待了其操纵电话交易系统获取非法利益的事实,并写了悔过书。
此番,夏某以自己交易方式合法为由,向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和其他两家单位索要炒汇所得47万美元及利息。他认为,自己在电话交易时完全按照交易说明规定,而当初在公安机关的交待,是压力太大所致,不是其真实意思。银行则认为,夏某在交易过程中曾在使用“*”号键时有不合规定之处,这已是由公安机关调查所得的事实;此外,任何系统都有可能存在漏洞,如果公民利用这些漏洞为自己牟利,也是违法行为。
这47万余美元属于谁?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中国就是一个人治的国家,法律说了不如人说了算,法律没规定的就应该是合法的,就算不合常规或道德,也不能说不合法.而合法就就受保护希望咱们国家早日建立起真正的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