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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2日开始,中国大陆至少有3家银行开始受理两岸通汇业务。
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7月11日同时宣布,在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两岸通汇业务的批准后,两家银行已经开始受理此项业务,为两岸百姓提供更加完善而节省成本的金融服务。交通银行有关负责人则告诉记者,从现在开始,只要客户有需要,就可以到交行办理通汇业务。
工商银行发言人7月12日在北京宣布,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工商银行与合作金库银行等台湾地区的22家银行、12家外资银行在台湾地区的分行交换了结算控制文件,正式建立了代理行关系,从而连通了大陆商业银行与台湾地区银行直接通汇的渠道。从即日起,工商银行全面受理公司客户和自然人与台湾地区的各类结算通汇业务。
已经开始受理此业务的还有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新闻发言人称,中国建设银行与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等13家台湾地区银行的离岸银行业务分行(OBU)以及10家外资金融机构的台北分行于7月4日交换SWIFT密押,正式建立了代理行关系。在此基础上,建设银行各分行即可开展非信用类结算业务,如汇款、信用证通知、出口托收、进口代收等,并尝试有限的信用类结算业务,如信用证议付、远期信用证项下汇票承兑、打包贷款等。不过,由于两岸的货币互不流通,直接通汇不能是汇人民币或者新台币,而只限于美元和港元。
台湾相关消息则指出,台湾本地的外汇指定银行开办两岸直接通汇后,可受理对大陆地区汇款项目。
据了解,5家首批获得人民银行关于开办此项业务批准的大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都是国内具有较为完善的结算网络和结算工具的商业银行,在两岸通汇这项业务上,都由各行申报具体业务,人民银行批准后开始执行,但具体业务大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