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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知识产权突然之间变成一个很紧迫、很令人头疼又很神圣的事情。许多人谈知识产权“色变”,被知识产权的“符咒”所束缚。大家突然认识到,今后如果没有知识产权,即使做个组装的体力活,可能都没有活命的份!知识产权已经被供在了“神坛”上。
其实,国际关系再复杂,也可以你来我往;军事谈判再敏感,也可以谈笑风生;对知识产权问题有什么必要噤若寒蝉?连有形财产都可以争得理直气壮,无形资产怎么就不可以讨价还价?问题还是出在我们自己的脑子上。知识产权并不是理论禁区,而是我们的知识灰区和观念误区。目前比较典型的误区,其实都很幼稚。例如:知识产权不能讨价还价。
知识产权制度的根本目的是鼓励创新,而不仅仅是保护财产。在所有市场经济的重要规则中,知识产权规则是最年轻的。因此,它还很初级,很不完善。尤其是这些规则主要由少数发达国家和少数大公司制定并向各国灌输,是强势群体主导话语权,本质上是保护强势力量的利益。而要把知识产权规定变成全人类共同遵守的准则,还需要更多的力量来探讨、来平衡、来完善。这个过程的核心必然是各方力量不断讨论、争论,进行修正,使规则逐渐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大家普遍接受。
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曾任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和克林顿政府的经济
顾问团主席,是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氏对世贸组织中的知识产权协定一直耿耿于怀。这位经济学家说,这一新的全球规则是置人于死地的玩意。“他们并不理会人们的死活。”他这样评价曾共事过的公司和银行的董事、经理们:“这有点像中世纪,当一个病人死了,他们会说,‘唉,他死的太快了,他的血还没全榨出来呢。’”
知识产权将不仅是WTO内部最主要的利益争端,也将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利益冲突的第一焦点,是人类知识社会能否实现,能否共同发展和进步的“第一问题”。市场经济的精髓是竞争,是讨价还价。知识产权谈判不但涉及企业利益,更关系国家利益。可以说,今后,一个国家没有知识产权方面的谈判意识,就无法保障自己的利益。
显然,如果我们对目前的知识产权规则全盘接受,将意味着丧失许多发展的权利;全盘拒绝,也是既无必要也无能力。这是一个两难困境,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钻透知识产权的规则,用自己的头脑,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去探讨、争论和谈判。这是智慧的战争。
发展中国家是世界舞台上的一支重要力量。发展中国家具有共同的利益。关键是我们不能被无知所禁锢,不能被虚设的“神坛”吓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