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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入转换时间后,可转换债券可以以既定的价格自由的转换成公司股票,所以在可转换债券转换价值和股票价格之间应该存在下面的比价关系:可转换债券的面额/转换价格=可转换债券转换价值/股票的市场价格
下面我们用上面的公式计算了发行股票的三只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值、内在价值,并将这两个价值与转债的市价比较如下表:
可以看出可转换债券的市价与其转换价值并不完全一致,万科转债有较大的折价,而阳光转债和机场转债则有一定程度上的溢价,究其原因是不同的。可转换债券的价格主要决定于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股票的市价与转换价格之间的比较。如果股票的市价高于转换价格,则转债的价格将高于面值,其价格应该围绕其转换价值上下波动。如果股票的市价低于转换价格,由于转债除了具备转股的功能外,还具有债券的功能,即可以一直持有到期获得利息和本金,所以如果转债的转换价值低于转债的内在价值,其市价应该高于其内在价值。可见,可转换债券市价的底线是其内在价值,而不是其转换价值。
其次,是否进入转股期是影响可转换债券的市价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转债已经进入转股期,由于可转债可以自由的转股,如果转债的价格低于其转换价值,投资者买进可转债,将其转换成股票卖出将可以获得无风险的套利收益。但是如果转债还没有进入转股期,由于可转债持有者不能立刻转换,这样就面临着股票下跌带来的风险,所以一般情况下,转债没有进入转股期时,转债的市价相对其转换价值会有一定的折价,进入转股期的则不应该存在折价(在此,我们不考虑存在的交易费用),否则就存在套利的机会。
第三,股票的当前价格与转股价格之间价差幅度。当股票的市价与转股价格接近时,则由于此时转债的价格与其内在价值接近,投资者买转债可以避免股票下跌带来的风险,但可以获得股票上涨带来的收益,所以此时转债的市价相对其转换价值溢价最大。如果股票市价远远高于转股价格时,则转债的市价应该接近其转换价值,如果股票的市价远远低于转换价格,则转债的市价应该越接近于转债的内在价值。
三只转债中只有阳光股份的市价低于转股价格,所以其市价也低于其票面价值。另外两只转债,由于股票的市价高于转股价,所以转债的市价也高于其票面价值。在溢价的两只转债中又存在差异,由于机场转债已经进入转股期,而且上海机场的股价与转股价格接近,所以转债的市价相对其转股价值还有一定的溢价(溢价2.17元)。由于万科转债目前还没有进入转股期,所以转债的市价相对于其转股价值而言有一定的折价(2002年7月8日折价3.6元,其中最大的折价是2002年7月1日,当天折价幅度曾最高达到了9.52元)。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目前三只转债的投资价值是不一样的,万科转债是最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者可以长期持有到转股期;阳光转债则具有较好的防御功能,最适合于对后市不看好但又不愿意错过上涨行情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