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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甘肃省对外公布了将要实施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者年薪制试行办法》:甘肃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将实行年薪制。经营者年薪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奖励年薪三部分组成,最高年薪可达综合平均工资的8倍以上。
实行年薪制的范围是: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生产经营基本正常、各项管理基础较好、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的非垄断性的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未设立董事会的总经理(厂长)。
根据规定,经营者年薪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和奖励年薪组成。基本年薪以综合平均工资为基础,依企业规模,最高可达综合平均工资的4倍,按月以现金支付。效益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础,依企业资本保值增值、实现税利等因素确定风险收入,最高可达基本年薪的4.6倍,在下年度经考核批准后由企业一次性以现金兑现,也可转为企业持股。奖励年薪依企业完成年度任务的情况,最高可达基本年薪的1.2倍,从资产回报或税后利润中列支。经营者所得年薪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