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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郑百文(600898)重组再次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司今日发布重大事项公告称,6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已办理了郑百文股份过户手续,将67610个股东持有的83938776股郑百文股份,过户至“三联集团郑百文重组专用账户”。同时,中国证监会也已豁免三联集团公司因持有郑百文股份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30%,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这标志着历时两年多的PT郑百文重组方案,在突破了种种障碍之后终于全部完成,取得成功。
此前,郑州百文集团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31日已将所持郑百文国家股28877869股中的50%转让给三联集团持有。至此,三联集团共持有983777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79%,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此次股权过户后,由于有38名股东在2001年3月19日前就公司重组所涉及的股份变动进行选择并提交了《股东声明》,不同意将股份过户给三联,另有468名股东的账户被司法冻结,因此本次股份过户完毕后,尚有506个股东账户的股份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对于该部分股份,公司近期与38名股东进行了联系,其中8名股东共代表股份32900股,同意将所持股份的50%无偿过户给三联集团公司。其余30名股东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公司董事会申请对这30名股东所持股份问题暂时搁置,公司及三联将争取与这30名股东再进一步协商。
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同意豁免三联集团公司要约收购“郑百文”股票义务的函》中称,鉴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郑百文股份过户问题做出裁决,并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三联集团与郑百文进行资产、债务重组,并承诺长期持有郑百文股票,同意豁免三联集团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同时要求三联集团恪守关于长期持有郑百文股票的承诺,保证重组后郑百文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不得损害郑百文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若三联集团今后增持郑百文股票,必须按照《证券法》的规定以要约方式进行,除非事先获得中国证监对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豁免只有在满足下列条件后才能正式生效,一是郑百文2001年2月22日股东大会通过的重组方案及其相关协议约定的有关生效条件全部满足;二是各有关重组协议正式生效;三是重组各方完全放弃退出重组;四是债权人免除郑百文债务的协议正式生效;五是郑百文股份已按照法院裁决过户到三联集团股票帐户。
三联集团同时发布公告,对重组郑百文成功后不再收购郑百文流通股和一定期限内不出让郑百文股份作出承诺,承诺将长期保持对重组后郑百文的控股地位,对所取得的、约占总股本22.9%的法人股,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对所取得的约占总股本27.1%的流通股,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出让,并分三批流通,自三联获得郑百文约50%股份之日起,所持流通股12个月内全部锁定,12个月期满之日起解冻三分之一;24个月期满之日起再解冻三分之一;36个月期满之日起解冻剩余的三分之一。重组成功后三年内,非经有权部门的同意,三联集团不再收购郑百文的流通股份。
郑百文14.5亿债务被豁免
PT郑百文(600898)今日发布重大事项公告称,公司大股东三联集团公司已于6月28日豁免对公司14.47亿元的债权。豁免后该部分债权形成公司资本公积,股东权益将因此增加相应数额,每股净资产增加7.325元,公司财务状况得到根本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大增强。
根据郑百文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资产、债务重组方案及2001年1月18日签订的《三联集团公司与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债务豁免协议》,三联通过受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部分债权成为公司最大债权人,将在取得公司约50%的股份之后10个工作日内,豁免其受让的信达截止于2000年6月30日对公司的债权共计人民币1447349571.34元。
由于6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办理了郑百文股份的过户手续,三联集团持有郑百文49.79%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三联集团于2002年6月28日即时豁免对公司的该项债权。
公司董事会还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现处于暂停上市宽限延长期内,如果2002年度不能实现盈利,按照有关规定将会被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