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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外资控股中国码头的禁令首先由厦门象屿保税区惠建码头有限公司打破。近日,该公司成功获得中国交通部批准,其控股的惠建码头可以经营海上国际集装箱的港口装卸、仓储和中转业务。
不允许外资控股中国码头的禁令首先由厦门象屿保税区惠建码头有限公司打破。近日,该公司成功获得中国交通部批准,其控股的惠建码头可以经营海上国际集装箱的港口装卸、仓储和中转业务。该公司是中国国家计委、经贸委和外经贸部新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实施后,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第一家在码头经营中可以占控股地位的外资企业。该公司由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0%,另外60%股份由3家在港注册公司持有,外资占控股地位。
据了解,4月份之前,中国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外商投资中国大陆沿海港口的公用码头设施建设时,所占股份不得超过50%,也不得控股。中国加入WTO后,根据有关协议,国内港口码头建设投资经营必须放开。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从4月1日开始,鼓励外商投资中国大陆沿海的港口公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并不再要求必须由中方控股。
据了解,惠建码头在东渡港区的13、14号泊位,位于象屿保税区内。业内人士认为,中国交通部批准惠建码头由外资控股,拉开了允许、鼓励外商投资中国港口建设的序幕。目前中国的港口建设比较落后,有许多商机,此政策必将极大地调动外商投资中国港口建设的热情,从而大大加快中国港口码头的现代化建设步伐,厦门港已经走在了全国吸引外资建设港口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