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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公司于19日起发行40亿元电网企业债券。前不久,中国航空技术、首都公路发展相继发行企业债,而获准发行的还有中国长江三峡、广东核电集团、广东移动通信、神华集团、中国远洋运输等。这表明,企业债券发行的脚步声越来越急促了。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所长李扬前不久曾表示,我国金融改革已进入发展债券市场为主的第三时期,必须大力发展国债市场、公司债券市场和抵押贷款及其证券化市场,以推进利率市场化。
对于急需扩大融资渠道的中国企业来说,企业债券无疑是个有力工具,但目前我国的企业债券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有统计表明,1997—2000年我国企业债券一直没有发行过,而债券市场到目前为止有6000多亿元,企业债券余额仅为83亿元。由于企业债券的发行跟不上,一部分上市企业不得不到股市上去“圈钱”,而大量非上市公司融资就更难了。所以,债券市场的发展不仅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对于提高企业约束力也是有利的。
不少经济界人士认为,要改变目前国内企业债券二级市场交易品种少、规模小、交易不活跃的现状,同时改变大部分企业外部资金来源过分依赖银行信贷的单一风险压力,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特别是企业债券市场,是调整资本市场结构,降低金融体系风险的必然选择。
去年12月19日至24日,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35亿元中信债券。该企业债在发行后,即在银行间债市流通,包括回购和现券买卖。市场人士认为,此举开创了企业债券在场外市场发行、交易的先河。不过,当时有官员表示,此次发行依然只是一个“特例”,并无任何政策暗示的意义。众多企业债券何时能走进银行间市场,依然难见分晓。有业内人士认为,企业债券难以走向场外的瓶颈是:有关部门对公司债券投资的限制。如人民银行规定,商业银行不得投资企业债券;保监会也规定,保险公司购买企业债券,不得超过该债券发行额的10%和保险公司资产的2%。如此限制重重,企业债券如何能走向以银行和保险公司为交易主体的场外市场?
为此,市场人士呼吁,修订后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应尽快出台,并应在三方面有所突破:企业债券的发行方式由过去的审批制变为核准制;利率进一步市场化;明确规定企业债券信用等级的差异对债券利率的影响。另外,新政策还应在以下方面有所放开,如放宽募集资金用途限制,在保证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同时,允许企业把资金用于调整债务结构、资产重组等真实合法的用途;放宽发行主体资格限制,不再局限于国有大型企业,适当考虑民营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强化资信评级机构的作用,强调社会监督等。如此一来,新条例的出台将放宽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扩大发债主体范围,同时利率市场化方面也将迈出步伐,从而为低迷的债券市场注入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