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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最近组织完成的第三期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的一项课题对上市公司的外部资金来源问题进行了研究。
研究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上具有股权融资偏好,其融资顺序表现为股权融资、短期债务融资、长期债务融资和内源融资。上市公司在进行长期融资决策时普遍存在“轻债务重股权”的股权融资偏好,而且股权融资成本比其名义资本成本要高得多。
这篇由国信证券完成的《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与融资成本的实证研究》课题分析了这种股权融资偏好,主要体现在:拟上市公司上市之前,有着极其强烈的冲动去谋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公司上市之后,在再融资方式的选择上,往往不顾一切地选择配股或增发等股权融资方式,以致在过去的不同时期一度形成所谓的上市公司集中性的“配股热”或“增发热”。但上市公司这种轻视债务融资而偏好股权融资的选择,并没有换来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改善。
报告提出,无论是债务融资还是股权融资,上市公司的任何一种融资方式都是有成本的,而评价上市公司外源融资策略合理与否及融资结构优劣的最重要的标准就是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
在对1998年至2000年实施增发的上市公司进行分析后,报告认为,对于实施增发再融资的上市公司而言,无论是股权融资成本还是融资总成本都要比名义融资成本高得多。同时,上市公司在进行长期融资决策时普遍存在“轻债务重股权”的股权融资偏好,而且也反映出许多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就将大量长期负债剥离以谋求“轻装上市”的普遍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