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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分外资、内资,也不分国营、民营;不分所有制,内外资一视同仁;体现国民待遇,体现WTO基本原则,体现支持支柱型产业!这就是天津开发区最新出台有关产业促进政策体系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近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新修订并出台了一批新的产业促进政策,其中包括:《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鼓励高级人才入区的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引荐奖励办法》。这些政策颁布后,开发区又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和环境的要求,做了进一步的修订,使“双高”政策更加实用和符合客观实际。
新制定的产业促进政策包括:《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风险
(创业)投资的暂行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企业孵化器的暂行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制造业发展的暂行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第三产业发展的暂行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社会投资主体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暂行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促进政策体系有关财政扶持条款的实施细则》、《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促进政策体系有关工业用地和标准厂房优惠条款的实施细则》。
这次新出台的产业促进政策,主要是结合开发区自身的产业规划,对国家鼓励的电子通讯产业、生物制药产业和汽车制造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将根据投资规模和投资密度,降低土地价格,直至收取象征性地价;对所鼓励的生产型企业的所得税,将在国家给与的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两年内,由开发区留成部分再给与100%的财政扶持,之后三年给与50%财政扶持;对国际跨国公司所设立的研发中心当年的研发费用,开发区将给与50%的财政补贴;对鼓励类产业在区内租用标准厂房,3年内给与不同比例的补贴,并且直接补贴到企业。对此,很多国外大企业都表示出极大的兴趣。相信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必将对天津开发区的招商引资予以极大的促进。
此次出台的天津开发区产业促进政策体系,对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内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也是一个绝对的利好消息。过去,内资企业一直不能享受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成长。而此次出台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第三产业发展的暂行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风险(创业)投资的暂行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企业孵化器的暂行规定》等产业促进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内资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创造了政策优势,将必使众多的泰达原生地企业快速成长和蓬勃发展,从而成为泰达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支新的生力军。(财经记者 李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