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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趋势被暂停证券咨询业务的新闻,很快引起了市场和同业的关注,很多人在关注这个事件的同时,也对整个投资咨询的环境发生疑问。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各类咨询机构违规情况频繁发生,而又是什么原因使得监管力度迟迟得不到加强,以至于出现整体咨询生态的恶化。当股评家在职业声望100名中排名92位,当咨询人士因为荐股同客户发生暴力冲突,有的公司被迫退出某城市的时候,本应是“鱼水”关系的证券分析咨询师同客户之间的关系已经脆弱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庄托“食物链”
“庄托”,并不仅指为庄作托,凡是“在业务活动中因利益冲突而可能导致的欺诈客户、操纵市场、误导投资者等违法行为”(引自证监会通知)都可以引申为“黑嘴”或是“庄托”行为。
“庄托”现象几乎与整个市场相伴相生,而渗透与各项证券业务中。从早期的“价值推荐会”,“168声讯电话(指利用股评人士特约热线作托)”到现今的全程路演、特别推荐。从单一的蒙骗到“养、套、杀”的综合操作模式。从原始的“口口相传”的人力时代到如今报纸、电视、分析软件的信息时代。庄托的手法以“一年一个样”的速度高速进化。
很多在当今市场司空见惯的现象,根本就是久久得不到纠正的违规行为。例如:融资行为中常见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早在1998年公布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中就明文规定,“承销商或者上市推荐人及其所属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不得在公众传播媒体上刊登其为客户撰写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然而,现在证券报纸上的相关报告,尽管往往由其他分析师署名,但其实大多由承销商的研究机构撰写。这些行为往往被证券公司内部冠名为“业务联动”而着力推广,由此撰写而出的价值报告自然多有不实之辞。
不仅是专门的推介报告,即使是针对内部的客户的特别报告,也难逃“牵连”。某机构因为资金量大,而被开户券商定为“超户”(超级大户),享受其研究所专供的内部报告。然而去年行情不佳时,其却突然接到一份内部报告,文中用罕见的笔触向客户“热情洋溢”的推介某股票,由于行情不佳,该机构未敢轻举妄动。但后来得知,该股票正是该券商的自营股票,当时正在出货期。
据业内人士反映,部分具有咨询资质的机构,会按照“自有资金”———“委托资金”———“大客户”———其他投资者的顺序,安排信息服务顺序。有时甚至会刻意在不同层次间发布逆向信息,以帮助核心层实现利益,作为外围的投资者自然成了“食物链”吞噬的对象。
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始终维持着高速的双向扩容状态,新入市的股民众多,他们往往成为“庄托”首选的猎物,以致某民间投资者发出了著名的“韭菜论”———中国股市的傻子多得像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这种“杀生”的做法,往往给新入市的股民以巨大的刺激。很多股民因此产生了强烈的“黑幕”感,导致双方之间的信任十分脆弱。
脱身有术
尽管部分“庄托”可以因为“投资建议只作参考,据此操作后果自负”的声明而脱身。但是,这种行为难免会给自身带来一些人身上的困扰。因此,很多“庄托”都会采取一定的脱身之术。
最简单的一招就是“闭门不出”。很多荐股失败的人士,为了避免投资者追究,而采取“避风头”的方法,或躲在家中,或去国外旅游。待风平浪静后再重出江湖。而那时,当时的投资者可能已经不知所踪,或是已经“心态平和”了。应该没有什么麻烦了。
还有的方法就是“狡兔三窟”。在一个营业部待不下去了,只能换一家营业部。有的城市营业部多过米铺,换一家营业部就能从头做起。尤其是一些“野路子”的经纪人,推荐股票时,以“敢说”而闻名,“说错了”就只能改换门庭了。当然很多客户就是喜欢敢说的人,他们还是有市场的。
“远走他乡”是很无奈的一招,但如果受到当地监管部门的注意,那么这也是脱身的一套方法。曾经有一个很著名的股评人士,因为“造市”而收到当地监管部门的罚款和警告,不得已之下,该人士只能“南下”寻求发展。2年后,该人士又“衣锦还乡”,在新一代股民拥戴下,继续“指点江山”。
“遁出江湖”的未必就是无处容身,很多通过各种途径发财致富的也会采取这种手段。当然,润笔费以万元、10万元计的股评名家,在“套杀”部分投资者后,急流勇退也是很正常的举动。
借尸还魂
与高速发展的证券咨询业务相比,对相关证券咨询公司的监管,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时间滞后”的现象。诸如东方趋势2000年年检结果直到2002年年中才公布的情况普遍存在。而迄今为止,正式公布查处的仅“深圳鹏博兴”发布虚假信息一家,而其他违规情况,则往往无声无息的“内部处理”。某“证管办”表示,咨询公司的管理主要以“年检”为主,这种时间上的跨度,自然给很多属下机构以操作的空间。
更令人关注的是,迄今为止,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还仅限于10万元以下的小额处罚,情节严重的才会考虑由中国证监会作出暂停或者撤销业务资格的处罚。如此低的违规成本,事实上鼓励了部分人士铤而走险,“开张吃三年”的思路,使得部分分析师甘愿冒险一试。
而对于那些未获得“资格”违规开展业务的分析师,监管层的处罚方法居然是“终身不接受该机构(个人)申请相关资格”。某业内人士评论“对一个已经取消资格的咨询机构或人士,谈论取消资格的惩罚是荒谬的”,这样也就难怪很多机构,个人争相通过各种手段,私下发行“内参”、“传真”。
“庄托”这个毒瘤已经深深寄生在中国证券市场这棵大树上,这个现象的背后是整个制度和市场各方博弈的一个缺口。对“东方趋势”的调查只掀开了冰山一角,如果市场环境没有根本性的改观,类似的问题还会在其他公司和个人身上重演,少数个体的违规行为将会摧毁整个证券业的立足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