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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长达一年的调查后,美国商务部于5月中旬对马鞍山钢铁公司和潍坊钢管公司反倾销案作出了裁决,分别裁定这两家公司没有将其钢材“倾销”到美国市场。
这次反倾销案是首批中国公司在美国通过全部调查,并收到倾销差价为0的结果的,表明两家公司没有倾销其产品。
就在几个月前美国商务部已作出初步裁定,要求马钢为同类产品交纳153%的反倾销税。今后这两家公司均可不受任何约束地将其钢材出口到美国,而无须交纳任何反倾销税。
美迈斯律师事务所为两家中国公司代理了此案,该事务所上海办事处的合伙人潘诺顿说,中国加入WTO以后,中国公司应该采取更积极的态度,对美国及其他国家对中国产品提出的反倾销指控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