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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汇贷款管理推出新举措,减少行政审批手续,方便企业用款。
国家外汇局上海分局日前下发了《上海市中资外汇指定银行自营外汇贷款管理操作规程》,对国内外汇贷款登记制度作出重大调整,方便企业使用外汇贷款。具体改革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登记方式改革。改革前,企业从银行获得每一笔国内外汇贷款,都要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外汇局进行逐笔登记。改革后,将债务人逐笔登记改为债权人定期登记,目前规定债权人每旬登记一次。
二、开户方式改革。外汇贷款专用账户包括贷款户和还本付息户。改革之后,将授权具备资格的银行按规定自行开立或注销账户,还本付息专户的开立需凭外汇局核发的开户通知书办理。上述账户使用要符合外汇局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