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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昨日从天津市物价部门获悉,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像商场里的商品要“明码标价”一样,券商的佣金今后也要向所有股民“明示”。股民可以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证券营业部炒股。
据了解,按照中国证监会、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天津市23家证券公司营业部已经将自己收取佣金的标准向天津市物价局备案,并且按照规定在各自的营业场所公布。同时也在天津市价格信息网(www.tjprice.gov.cn)进行公示。这种“公示”的方法是以前从未在证券公司实行过的。
目前天津市券商佣金收费标准一般为:驻留方式收3‰,电话委托收2‰到3‰,远程交易收2‰到3‰,网上交易收1.5‰到2‰。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
渤海证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券商佣金实行“浮动制”以来,平均下降了25%,其中A股佣金下降了14.28%,B股佣金下降了30%。这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与国际接轨的一部分,因为国外券商的佣金标准比国内低一些。
佣金标准在营业场所公布以后,股民对各家券商收取佣金的标准“一目了然”,这样会不会因而引发券商之间的“价格战”?业内人士介绍说,券商内部有一个“自律公约”,而且制定佣金标准时要进行成本核算,还要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很难说券商之间会打“价格战”。对于股民来说,他看中的是适时买卖股票的收益,佣金的高低对股民来说会有“感觉”,但不会是他决定取舍的依据。股民与证券营业部的距离远近、股民习惯的“炒股”方式、营业部的服务等,都是股民选择券商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