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今天将举行成立大会,成立后两公司将分别占原中国电信业务收入的33.8%和17.2%。
2001年11月,国务院批准《电信体制改革方案》,对固定电信企业进行重组整合,决定组建新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并要求进一步加强电信监管工作。提出了“打破垄断,公平竞争、优化配置、加强监管”的指导方针。重组整合后的中国电信集团和中国网通集团,是中国电信业两家实力相当的固定电信主体运营企业,双方在全国均拥有完整的长途干线传输网和所属地区完整的本地电话网,具备平等接入、比较竞争的基础条件,并具有本地电话、长途电话、国际电话和国际互联网业务经营权。两大集团公司可以各自在对方区域内建设本地电话网和经营本地固定电话等业务,双方相互提供平等接入与互惠服务。中国的固定电话领域将形成中国电信集团与中国网通集团两强互相竞争、新兴电信企业积极参与的基本格局。
这次重组整合后,中国电信领域已形成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卫星和铁通公司等六家基础电信企业和4000多家增值电信、无线寻呼企业相互竞争的市场格局。各大运营企业的市场份额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业务收入比重:中国电信占33.8%,中国网通占17.2%。中国移动占36.6%,中国联通占11.3%,中国卫星、铁通公司占1.1%。
两大集团公司的成立,是中国深化电信体制改革,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挑战的重大举措,标志着中国电信体制改革在前一阶段基础上取得了新的突破,全局性的战略重组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