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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江苏无锡市财政用于特定项目的政府性扶持资金项目实施招投标管理,私营、民营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这是无锡市在江苏省率先推出的一项新举措。
以前,政府性扶持资金每年由财政安排拨款,资金扶持对象仅局限于国有企业,同时存在资金投向分散、资金投入效益不明显等弊端。无锡市此项新政策出台后,政府性扶持资金的使用面向各种所有制企业,凡符合相关资金所规定的使用条件,通过招标投标程序中标的项目,均作为政府扶持的对象。
据了解,政府性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环境保护、信息化等领域。无锡实施招投标管理后,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依法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参与招投标的专家每次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招投标信息由有关部门在媒体上公开发布。(洪静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