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经批准于近日推出合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改革试点,进一步放宽了中资单位开立外汇账户条件,使中外资企业享有同等的开立外汇账户的待遇。
根据试点方案,凡是有贸易、服务、捐赠等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中资单位,均可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在限额内保留外汇。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也按新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