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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5月份即将来临的佣金价格战,全国各地证券业协会和证券公司纷纷倡议反对不正当竞争,确定合理的佣金标准。
北京证券业协会日前组织召开“佣金改革与证券经纪业务发展策略研讨会”,会议建议北京地区佣金收取标准为:传统交易方式下佣金以2.8‰为中轴浮动,但下限不低于2‰;网上交易方式佣金以1.5‰为中轴浮动,下限不低于1‰。
深圳证券业协会发出倡议书称,深圳证券市场相对合理的佣金收取标准是:平均佣金收取标准不低于2‰,非现场交易佣金收取标准不低于1.2‰。协会倡议各证券经营机构原则上不应低于上述收取标准,坚决杜绝返佣。
由山东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自律公约实施协调小组牵头,济南地区的13家券商就5月1日后的佣金收取订立公约,并在公约上签字。该公约主要内容包括,网上交易客户下限按1.5‰的标准收取;散户投资者按3‰收取交易佣金,大中户投资者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可在1.8‰—3‰之间浮动,机构投资者可在1.5‰—3‰之间浮动。
而杭州地区部分券商达成的佣金标准合作协议显示:月交易量100万元以下的收取3‰,100至200万元收取2.5‰,200万元以上的在1.5‰至2.5‰间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