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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综合研究所日前公布一份关于信息披露违规处罚的研究报告,结论表明受查处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在日渐增多,其中绝大多数属信息未披露。从处罚效果看,证监会对极少数性质严重违规行为的通报处罚效果明显,而交易所内部批评则未起到提高违规成本的震慑作用,报告建议要提高对上市公司处罚的公开性。
该报告对自1993年至2001年上旬因信息披露违规受罚的171家上市公司、218次处罚进行了统计研究,发现上市公司违规受罚次数高于上市公司数量增长速度,其中因信息未披露受处罚占70%,远大于虚假信息披露和信息擅自披露的比例,而重大信息的临时披露和年报信息披露是两个最大的违规行为来源。报告表明前期的内部批评和责成整改手段未产生足够的震慑效果,1999年以后交易所公开谴责增加才有所改观。
报告还显示,从行业看,综合类和农、林、渔业公司具有较高违规倾向,从地区分布看,则为华南和东北地区上市公司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