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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明天将发行8.3亿元可转债,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实施核准制以来的第一家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据悉,深万科、青岛海尔、雅戈尔、国电电力、民生银行、燕京啤酒等上市公司利用可转债进行融资的方案也有望获得批准。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介于普通债券与普通股票之间的一种混合型金融衍生产品,自1843年起源于美国,已有150多年的发展历史。由于其独特的投资价值,已发展成为当今国际资本市场上重要的融资工具,并呈稳定上升趋势。目前全球可转债市场规模已达3750亿美元,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美林证券、摩根斯坦利添惠等投资银行2001年度包销的可转债达到了创纪录的1450亿美元,远远超过IPO的筹资额。
1992年,我国深圳宝安集团在国内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了我国第一只可转债,进行了有意义的尝试。
1993年11月中纺机B股在境外(瑞士)发行了可转债,此后,深南玻B股、庆玲汽车、镇海炼油、华能国际和中国移动也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了可转债。
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上市公司以及非上市重点国有企业均可发行可转债。1997年12月,南宁化工、吴江丝绸和茂名石化被国务院批准为发行可转债试点企业。
2000年起,上市公司成为可转债试点和实施的主要对象。2000年初,虹桥机场13.5亿元可转债和鞍钢新轧15亿元可转债成功发行并上市,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在今年1月29日证监会的《通知》中,对可转债的发行规定了更加严格的条件,这决定了可转债的发行不会像增发那样风起云涌,也不大可能出现利用可转债进行“圈钱”的上市公司。目前,共有55家上市公司提出利用可转债进行融资,其拟发行的总规模达到400亿元。
与股票和企业债券相比,可转债的有利之处在于:一方面,具有固定的利息,到期不转股则由发行人兑付本息;另一方面,可转债的股票买入期权可能给投资者带来颇丰的收益。此外,可转债和股票会联动上涨,但抗跌性比股票强。整体来看,投资可转债所获得的收益具有“下有保底,上不封顶”的特征。
因此,可以说,可转债这种融资方式对市场各参与主体都是有益无害的:对券商等中介机构来说,在行情低迷时,券商投行业务严重受损,只有债券市场尤其是可转债业务还能呈现不少亮点。对投资者而言,可转债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既有稳定保底债息,又可以伺机转股,操作上可进可退,是一种风险相对较小的投资品种。对上市公司而言,可转债不仅可使公司短期不必扩大股本、不会稀释盈利,而且由于具有较强灵活性和适应性,在任何市场状况下都可以发挥正常融资功能,使上市公司又多了一种融资方式选择。
可以预计,今年的可转债市场将会呈现出一抹亮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