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天津东方海陆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决定收购天津港务局所持天津东方海陆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之全部股权。 根据公司与天津港务局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出资133429356.37 元现金完成了对天津东方海陆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51%股权的收购,成为天津东方海陆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股东。目前涉及本次收购的工商登记变更等手续尚在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