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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国家经贸委正在就建立健全信用记录及公布制度探索进行尝试和探索。这是记者从近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建立与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研讨会”上获悉的。
本次研讨会由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民建中央、国家经贸委主办。旨在推动和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状况,抵御信用风险,提高融资能力,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与会人员分析了全国中小企业信用现状,探讨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表达了对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看法和建议。
据介绍,国家经贸委今后将把培育信用中介市场作为工作重点,逐步建立健全信用记录及公布制度。对“五小”企业名单、质量低劣企业名单、逃废债务企业名单、偷骗税企业名单以及重合同守信誉单位名单、一些较重要的企业信用信息,要适时适地地予以公布披露,以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同时,推动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户籍与个人信用管理系统,以及质检、税务、海关等系统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部门间和全社会的信用信息共享,并逐步探索建立政府的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披露系统。
今后,国家经贸委还将选择社会信用中介机构进行示范,并探索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实现信用公开与保护商业秘密等具体措施,逐步培育企业信用中介市场,为信用中介机构提供平台。并且,将研究起草政府信用记录公布管理办法,推动建立企业与个人(法人)信用身份认证系统,制订信用标准,统一企业与个人信用身份代码,并逐步探索信用制度建设的有关法律问题,待条件成熟后进行信用立法。